日前,工信部,國家衛健委,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醫用制品管理局聯合下發通知,加強對國家組織的短缺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生產和儲備的監控通知指出,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集中采購短缺藥品和中選藥品生產儲備監測信息報告的重要性,充分發揮省會商聯動機制作用,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共享,強化監測預警,完善短缺藥品分級響應管理措施,引導和督促企業履行信息報告義務,不斷提高藥品生產供應保障能力,更好滿足人民健康需求
通知指出,為及時研判短缺藥品短缺風險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提高相關藥品生產供應保障能力,包括國家衛健委公布的國家短缺藥品目錄品種,臨床必需且易短缺藥品國家重點監控目錄品種, 并對國家醫保局組織的藥品集中采購中所選藥品的相關企業進行監控,相關企業應在每月10日前及時填報生產儲備信息 其中,監測品種目錄和監測企業目錄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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