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本地區關于雙減工作的總體部署和決策安排,積極開展工作,充分體現文化和旅游部門在落實雙減部門任務分工中的責任擔當,做到能擔盡擔,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全力配合牽頭部門做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規范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招生宣傳,不得以承諾通過任何形式的文化藝術水平測試,考試等作為招生誘導
《通知》指出,已明確由文化和旅游部門作為本地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的,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應盡快完成與教育部門相關工作交接,強化工作組織保障和機制建設,加緊研究制定本地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審批條件和管理辦法,并報省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備案已明確由教育部門作為本地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的,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同時,《通知》還提出,配合教育部門加強青少年藝術成長規律研究,對不同文化藝術門類所涉及的培訓場所基本硬件條件,培訓師資條件,安全保障措施,課程內容設置等方面做好專家論證和專業把關。
《管理辦法》首次提出了從業人員的結構性要求,明確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面向中小學生,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的線下培訓,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2%,不低于兒童人數的6%。 鄭重聲明:此文內容為本網站轉載企業宣傳資訊,目的在于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僅供讀者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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