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個50歲女主管被逼退休,賠償46萬的話題在微博熱搜,引起網友熱議。
據(jù)媒體報道,17年前,來自南京的李女士加入了一家知名的檢測公司,通過努力工作晉升為主管。
我從巡視員做起,2005年3月21日晉升為副主管,2011年11月25日晉升為主管,2019年5月4日離職李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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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以她年滿50歲為由要求她退休李女士認為應該55歲退休,與單位溝通但單位堅持要求李女士退休,給她發(fā)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注銷了她的工作賬戶,使她無法正常工作
無奈之下,李女士只好申請退休但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為他還不到退休年齡,不會批準他退休
隨后,李女士將該單位訴至法院,要求該單位按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50余萬元。
一審認為,李女士從事管理職務,法定退休年齡應為55歲判決單位賠償李女士46萬余元
單位上訴后,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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