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日前,財政部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lt,企業會計準則第 21 號—租賃gt,的通知》,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其他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21年1月 1日起實施根據上述新租賃準則執行時間要求,公司需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變更日期
公司按照財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修訂的新租賃準則。
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公司將執行財政部于2018年修訂并發布的新租賃準則。其他未變更部分,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變更的主要內容
1,新租賃準則下,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外,承租人將不再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所有租賃將采用相同的會計處理,均須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2,對于使用權資產,承租人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兩者孰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同時承租人需確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并對已識別的減值損失進行會計處理
3,對于租賃負債,承租人應當計算租賃負債在租賃期內各期間的利息費用,并計入當期損益。
4,對于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承租人可以選擇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或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按照新租賃準則的銜接規定,公司選擇根據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當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不調整可比期間信息,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準則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會審議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
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新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同時也體現了會計核算真實性與謹慎性原則,能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十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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