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幾天舉行的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上,各國財長和央行行長就應對經濟數字稅收挑戰的雙支柱計劃達成最終共識目前,在參與《BEPS包容性框架》的140個成員中,已有136個國家和地區同意改革國際稅收制度
中國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北京以視頻方式出席會議,他表示,新的國際稅收規則適應了人類經濟活動方式的新變化,有利于緩解跨國公司跨境所得稅在各國間的分配不平衡,遏制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維護各國人民利益這對建立公平合理的國際經濟秩序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普華永道亞太區轉讓定價服務管理合伙人袁遵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支柱一中,全球營收超過200億歐元,利潤率超過10%的跨國集團將適用A額規則,需要將剩余利潤的25%重新分配給市場國進行納稅。
根據OECD的相關計算,支柱一實施后,全球每年超過1250億美元的利潤將重新分配給市場國家袁遵華表示,由于I支柱適用范圍標準較高,受I支柱影響的跨國企業集團約有100家,其中約50%為美國企業,約22%為除美國以外的G7企業,約8%為中國企業總的來說,在第一支柱下,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稅收將高于發達國家
普華永道中國國際稅務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王鵬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根據支柱II計劃,全球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跨境企業,其在低于全球最低稅率的國家和地區的收入,需要按照全球最低稅率進行退稅在經合組織的最新聲明中,很明顯支柱2下的全球最低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根據最新時間表,經合組織將于今年11月完成第二支柱法規的立法模板,并計劃在2023年實施第二支柱計劃OECD表示,全球最低稅率規則未來將使全球稅收每年增加約1500億美元,低稅場所和避稅天堂的稅收競爭優勢將大大削弱以往依靠超低稅負吸引跨國企業將業務和利潤留在當地的發展戰略,在這些地區可能難以為繼
王鵬認為,對于中國企業來說,由于中國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25%,如果大部分落入門檻范圍的中國企業在中國經營,但海外經營規模較小,這一規則的影響將非常有限但是,落入門檻范圍的企業的合規成本會大大增加此外,目前享受15%稅率的中國企業由于各種原因,實際稅負可能低于15%,因此這類企業將面臨稅負增加同時,支柱2可能對目前享受海外投資中心稅收優惠的走出去中國跨國企業產生一定影響如果境外投資中心的稅率低于15%,很有可能需要在國內繳納
王鵬補充說,雖然還有一些技術問題需要解決,但雙支柱方案又向前邁進了一步考慮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表示支持,國際稅收的這一重大變化是不可抗拒的如果支柱二計劃按計劃在2023年生效,距離現在只有一年左右的時間,中國企業應抓住這個過渡時間窗口,充分了解雙支柱計劃的最新稅收規則,升級財稅制度,審視現有海外運營結構,借助專業計算工具,提前為雙支柱計劃做好規劃和準備
中國金融協會績效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張逸群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長遠發展來看,中國需要推進深層次的稅制改革,進行系統性的稅制改革一方面,從深度改革開放的角度,要持續吸引全球對華投資,提升中國工業經濟發展的國際視野,加快中國跨國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成長和提升,另一方面,從促進全球經濟穩定發展的角度出發,積極參與國際稅收規則的制定,為中國企業走出去,走向國際提供必要的稅收法律保障,維護國家和企業利益的尊嚴
在操作上,要從減稅并稅,簡化征收,簡化程序,簡化納稅等方面全面加快稅制改革重點是推進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改革,完善鼓勵增值稅抵扣機制,擴大消費稅使用范圍,優化所得稅優惠,推動三大稅制國際融合和引導,更好地服務我國經濟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張逸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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