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莊收到深交所關注函,關注函主要針對其股權激勵計劃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評估期內(nèi)增加的利潤能否覆蓋股權激勵費用,是否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充分揭示公司可能造成持續(xù)大額虧損的風險,說明激勵規(guī)模設置上限,但行權期只有兩期的主要考慮,以及董事監(jiān)事授予比例高的原因和合理性,說明預計負債涉及的相關事項進展情況,是否存在預計負債轉回以滿足股權激勵業(yè)績評價指標的情況
此外,關注函要求公司進一步詳細論證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總體規(guī)模和對相關被授予人期權分配的具體考慮,以及僅選取扣除支付費用后的凈利潤而非扣除非凈利潤作為單一利潤評價指標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符合公司實際經(jīng)營情況, 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業(yè)績考核指標向相關人員輸送利益,損害上市公司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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