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廣州市第七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規劃》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上進行公示。第七批歷史建筑名單共13處,全部為工業遺產,規劃為每個歷史建筑都劃定了圖則,明確保護范圍、核心價值要素和保護要求,并鼓勵對歷史建筑價值要素以外的建筑構成要素進行多種形式的合理改造和活化利用。
13處歷史建筑均為工業遺產
第七批歷史建筑名單共13處,包括廣鋼鐵路專用線花地河大橋、TIT創意園區車間舊址、珠江電影制片廠行政樓舊址等,分布在荔灣區1處,海珠區4處,白云區2處,黃埔區4處,番禺區2處。第七批歷史建筑在時間跨度上,包括了從民國到新中國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到改革開放時期的工業遺產,充分體現廣州工業發展歷程。在行業類型上,涉及船舶制造業、制糖業、電影制作業、交通運輸倉儲業等多個特色行業,見證廣州近代倉儲、制造和航運的發展。在地理分布上,13處歷史建筑均位于珠江沿岸1公里以內,其中有11處是直接濱水的造船、港航、倉儲等工業遺產,體現了廣州水路發達,因水而興的城市特征。
在保護方面,本次規劃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歷史建筑,擅自改變建筑的外立面、高度、體量,或者擅自拆除、移動、涂改、損毀保護標志牌。核心保護范圍內的建設工程以及市政設施、建筑設備更新改造等建設活動,應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核心保護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招牌的,不得損壞或遮擋歷史建筑的核心價值要素,并符合廣州市戶外廣告、招牌設置的有關規定。
 第七批歷史建筑分布圖
鼓勵歷史建筑對公眾和社會開放
本次規劃提出,歷史建筑價值要素分為核心價值要素、建議保護價值要素和環境要素,鼓勵對歷史建筑價值要素以外的建筑構成要素進行多種形式的合理改造和活化利用。核心價值要素以最能集中體現歷史建筑價值風貌特色的建筑外部風貌要素為主,包括主要立面、特色部位、裝飾構件、材料、歷史環境要素等。
規劃鼓勵對歷史建筑進行多元利用,鼓勵原住民和其他人群的多功能混合使用。鼓勵歷史建筑對公眾和社會開放,充分發揮建筑價值特色、社會經濟文化效益。在嚴格保護的基礎上,鼓勵歷史建筑延續原有功能或用于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科技孵化、文化創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老字號經營、嶺南民間工藝傳承等業態。商業設施,如旅游觀光、休閑娛樂、畫廊、書店、咖啡店、特色文化體驗店、特色餐飲、民宿等。
規劃為每個歷史建筑都劃定了圖則,明確保護范圍、核心價值要素和保護要求。以廣鋼鐵路專用線花地河大橋為例,核心保護范圍1139平方米,規劃提出,可結合歷史文化體驗,活化為便民橋、跨河綠道等多種功能用途,建議結合景觀優化設置垂直交通。
珠江電影制片廠行政樓舊址核心保護范圍1284平方米,規劃建議活化為創意辦公、文化展覽等。結合電影、文化產業發展及園區整體規劃,在保護建筑現狀格局的基礎上優化辦公體驗;結合珠影電影產業發展歷史,改造為粵港澳大灣區電影博物館、展覽館、休閑場所等。同時鼓勵采取定時開放、預約開放、掛牌介紹說明等多種形式對公眾開放,充分彰顯歷史建筑的特色價值;也可結合書店、手工藝售賣等功能,提供產業相關商業配套服務。
保護圖則
歷史建筑合理利用無需補繳土地出讓金
在歷史建筑活化利用方面,規劃也提出不少鼓勵政策。
例如,所有權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可以采取功能置換、兼容使用、經營權轉讓、合作入股等多種形式對歷史建筑進行利用;采取出租方式對國有歷史建筑進行利用的,租賃期限最長為二十年,給予租金減免的,按規定報市或者區人民政府審定后執行。
鼓勵依法通過流轉、征收、置換、合作入股、租賃、將無主物業收歸集體所有等多種方式,按照保護利用規劃對歷史建筑實施保護利用。在符合保護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對歷史建筑進行合理利用的,可依據相關政策規定,不計算容積率,不辦理產權登記,無需補繳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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