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介紹《關于加快推進文商旅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有關情況。其中提出,對在常州市購置并在本地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按購車價格給予一次性補貼。購車價格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下車型,補貼2000元∕輛;購車價格在20萬元—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車型,補貼5000元∕輛;購車價格在30萬元以上車型,補貼8000元∕輛。鼓勵采用車電分離模式購置換電車型。實施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優惠補貼。鼓勵金融機構對通過信貸購置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降低分期付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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