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繼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至2024年底,將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金融機構,進一步擴大政策受益范圍,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二是支持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融資,直至2023年底2023年,碳減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融資將繼續并行實施,以確保能源供應安全和支持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幫助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科學有序實現碳中和目標
三是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持續至2023年6月底,將中小微物流倉儲企業納入支持范圍,進一步增強對交通物流的金融支持,確保交通物流暢通,助力交通物流高質量發展。
下一階段,人民銀行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突出重點,合理適度,有進有退的原則,繼續加大對普惠金融,綠色發展,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等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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