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深圳市2021年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公告》,該公告已于今年8月初發出。
根據消息顯示,今年4月,深圳啟動實施2021年碳排放權交易,7月發布《深圳市2021年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確定2021年深圳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年度配額總量為2500萬噸,納入碳排放控制單位7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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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采取兩種配額分配方式:無償分配和有償分配其中,有償配額可以通過拍賣或固定價格出售本次有償拍賣將由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發行
在交易方式上,按照價格優先原則撮合交易,同一申報價格按照時間優先原則撮合交易,成交價格為買方申報價格底價為29.64元/噸,按照2014年至2021年深圳碳市場表現月份的成交均價算術平均值計算
從繳納總量來看,2021年深圳市碳排放配額有償繳納總量不超過60萬噸同時,對申報投標的總額有限制單個重點排放單位投標人申報總量不超過發行總量的50%,單個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其他會員機構投標人申報總量不超過發行總量的30%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參與者應該是深圳市2021年重點排放單位,是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的會員機構同時,本次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所得收入按規定上繳國庫
有哪些單位要注意。
深圳市2021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是根據《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和《深圳市2021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根據《深圳市2021年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2021年碳排放控制單位配額實行無償分配,有償為輔2021年管控行業碳排放配額97%無償分配,3%有償分配,其中供電,供水,供氣,公共交通,地鐵市政服務等行業不進行有償分配
在具體管控單位上,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查閱《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發現,自2019年7月起,深圳對四類符合條件的單位實施碳排放配額管理,即任一年度碳排放量超過300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企業,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樓的業主,自愿加入并經主管部門批準納入碳排放控制管理的碳排放單位,以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碳排放單位。
其中,電力,燃氣,供水企業所屬管控單位的年度目標碳強度和預分配配額應結合企業所在行業的基準碳排放強度和預期產量確定。
對于其他企業,根據其年度目標碳強度和預分配配額,綜合考慮企業的歷史排放量,所在行業的排放水平,未來的減排承諾和行業內其他企業的減排承諾,通過同行業企業之間的競爭性博弈確定。
建筑碳配額的無償分配應當根據建筑功能,建筑面積,建筑能耗配額標準或者碳排放配額標準確定。
另外,在碳排放控制單位劃分方面,2021年深圳有11個行業其中,制造業和計算機,通信,電子設備制造等其他行業占比最大,共有720家
在其他行業中,供電行業有1個碳排放控制單位,供水行業有5個,供氣行業有1個,公共交通行業有3個,地鐵行業有2個,危險廢物處理行業有2個,污泥處理行業有1個,污水處理行業有6個,平板顯示器行業有4個,港口碼頭行業有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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