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家住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的辛女士向小N馬上網記者反映,丈夫去年因病去世在查詢銀行流水等信息時,她發現丈夫生前曾偷偷獎勵了幾百萬元在陌陌APP上消費辛女士說,為了給丈夫治病,家里欠下了巨額債務辛女士認為,丈夫在陌陌平臺花費的數百萬元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的行為屬于非法處置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希望追回相關款項
這個頭像是我爸的賬號我們發現,陌陌app在流水上有大量的資本支出作為一個孩子,我不理解父親的行為也許我討厭的不是我父親,而是我父親不負責任的行為爆料人小李說
我父親去年10月因胃癌去世當我們拿著死亡證明去銀行的時候,發現銀行流水上有很多陌陌的資金支出這是交通銀行的日常開支這里70%到80%的資金流向陌陌平臺充值陌陌幣,大概40萬左右這個頭像是我爸的賬號,他的第一個小號,財富注冊24級,需要68萬,另一個陌陌賬號財富等級為沈浩5,要花450萬才能獲得這個稱號我們從這里的日常賬戶中拿出兩頁,看到充值時間分別從12: 43,45分鐘,46分鐘,48分鐘開始每次充值金額500元,最高充值1000元或2000元這個賬戶68萬因為充值太多,凌晨12點到3點都沒轉..這是陌陌幣,是給主播刷的在這里你可以看到送出的禮物剛開始會刷的很少,后來越刷越多小李說
從父親生病到去世,我斷斷續續花了100萬左右作為一個孩子,我不理解父親的行為我還有一個8歲的妹妹他走的時候沒有給我們留下任何遺言或者遺囑,就這樣離開了我們這種行為一直困擾著我,我無法理解姑且說他自私他只是為了自己的幸福而忽略了我們也許我討厭的不是我父親,而是我父親不負責任的行為小李說
我丈夫揮霍的全部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他就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揮霍了這筆財產我要拿回屬于我的那部分辛女士說
對此,陌陌回應通過友好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我們對辛女士的自述和相關訴求表示同情和理解但基于目前掌握的信息,平臺無法判斷執行情況,建議聯系陌陌平臺將在法律法規的基本框架內,通過友好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陌陌官方還表示,李先生的消費記錄和金額,辛女士可以以登錄賬號的形式自行查詢充值和交易記錄,平臺可以提供查詢路徑指導此外,相關數據平臺只能通過法律規定的形式和渠道提供
針對本案的情況,律師認為需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主播在網絡平臺上為老公提供直播服務丈夫接受主播直播服務后的打賞行為,是一種消費行為看直播的時候,老公享受到了增值服務,得到了精神上的滿足簡單來說,老公打賞主播也不是沒有收入顯然,他的行為不是單方面的,沒有報酬的實際是雙方存在對價支付,建立了網絡服務合同關系,已經履行完畢
其次,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而丈夫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主播在領取打賞時,沒有義務去探究這筆錢是否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故意,現金或者虛擬貨幣都是各種東西,而不是特殊的東西相對人一般以持有身份區分所有權,主播基于自身直播服務獲得報酬
最后,報案人的現狀實在令人同情,死者生前的行為實在不值得提倡但基于本案的情況,我個人覺得很難確認丈夫通過網絡平臺給主播充值,贈送的行為無效,也很難要求主播和網絡平臺返還相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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