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天津市財政局印發通知,從2021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市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日前,撫恤補助金按新標準發放到位
01
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
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按照國家殘疾撫恤金2020年標準10% 金額提高,每人每年分別提高920元至9700元,
雙重身份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提高2400元至4930元。
02
三屬撫恤金
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按照國家定期撫恤金2020年標準10% 金額提高,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80元,2640元,2490元。
03
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
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按照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抗美援朝時期分別提高至每人每月3132元,2887元,2847元。
04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分別提高至每人每月1619元,1669元,1213元,
05
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
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由現行的45元提高至50元。
通知原文如下:
天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ensp, 天津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通知
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財政局:
依據《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和我市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自然增長機制的有關規定,決定從2021年8月1日起,提高我市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無工作單位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標準。
二,提高有工作單位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
三,提高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標準,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在鄉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
四,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生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213元。
五,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50元。
此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所需經費,除中央補助經費外的部分,由市,區財政按比例負擔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財政局要嚴格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確保2021年8月31日前將撫恤補助金按新標準發放到位
天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ensp,天津市財政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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