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10日發布《關于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的通知》號公告稱,自2021年9月15日起,將在四地四機構開展養老金融產品試點試點階段,單一試點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限制在100億元以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開展養老金融產品試點,是銀行業保險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穩步推進養老金融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試點工作有利于豐富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產品供給,培育投資者長期投資,長期回報,價值投資創造價值,審慎投資,合理回報的理念,滿足人們多樣化養老需求
根據消息顯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選擇四地四機構結合全國養老金或金融改革試點地區開展試點,即武漢和成都的工銀金融服務,深圳的建行金融服務和招行金融服務,青島的光大金融服務。
103010年要求4家試點機構穩步有序開展試點,做好產品設計,風險管理,銷售管理,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等工作,確保養老金融產品穩定運行同時,要堅持清理源頭,持續清理名不副實的養老字樣理財產品,維護養老金融市場良好秩序
下一步,中國銀保監局和試點地區將加強對養老金理財產品試點工作的監督管理,及時評估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推動理財公司更加深入地服務于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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