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天津市和安徽省分別發布了2021年風光發展建設規劃,并對2021年和2022年的風光建設做了安排。
根據天津市公布的文件,天津市委組織各區開展項目申報項目申請完成后,天津市委就各區上報的項目是否占用生態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市發展邊界,自然保護區,蓄滯洪區,是否符合聯網消費要求等問題,征求了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市電力公司的意見,并委托專家對該批項目進行了評審
納入2021—2022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將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通過申報,申報材料核查,電網用電量分析,專家論證,審核等程序向全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安徽《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顯示,鼓勵愿意并網的項目通過自建,共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方式落實并網條件,電網企業將實現并網。
《通知》指出,除現有項目外,安徽省新增風電,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為600萬千瓦,兩次競爭性配置。
《通知》指出,要加快既有項目建設2020年底前核準且在核準有效期內的風電項目,2019年和2020年廉價風電光伏項目,競價光伏項目等現有項目直接納入平價并網項目范圍納入保障性并網規模的存量項目應按承諾時限并網未按時完成并網和滿容并網的,收回未使用的平價并網規模,并對投資主體進行相應處罰
《通知》指出,應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并網發電其中,對于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發改委和市供電公司應做好備案,并網接入等管理工作2021年國家財政補貼戶用光伏發電預算金額為5億元,用電補貼標準為0.03元
此外,安徽還發行了《2021年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2021年競爭配置并網規模為400萬千瓦,第一次競爭配置150萬千瓦,第二次競爭配置250萬千瓦申報項目的基本條件包括:單個申報項目規模原則上不超過20萬千瓦,2022年前并網發電,2023年6月底實現滿負荷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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