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央行最近幾天發布通知稱,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于2021年發行第七期儲蓄國債和2021年第八期儲蓄國債根據通知,這兩期國債均為固定利率和定期品種,最高發行總額為400億元 第七期為3年,票面年利率3.4%,最高發行金額200億元,第八期5年,票面年利率3.57%,最高發行金額200億元這兩只債券的發行期限為2021年8月10日至8月19日利息從2021年8月10日開始,利息按年支付第七期和第八期分別于2024年8月10日和2026年8月10日還本付息
從二期國債發行公告日起至開始發行前一日,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三年期金融機構存款基準利率,將取消二期國債發行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3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的,自調整利率之日起停止發行兩期國債,未售出的發行額度由財政部收回并取消
根據通知,2021年至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團40名成員將通過網點柜臺發售上述兩只債券為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和儲蓄國債發行工作,承銷團成員應嚴格遵守屬地和監管部門的疫情防控要求兩期國債發行額度管理暫按《2018—2020年儲蓄國債發行額度管理辦法》執行,初始基本代銷額度為每期最高發行額度的70%各承銷團成員基本代銷額度比例按兩位小數計算工商銀行等29家承銷團成員同時通過其網銀進行代銷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江蘇銀行通過其手機銀行進行銷售
日前,網銀會員通過網銀進行本期國債初始基礎代銷金額上限為40%,手機銀行試點會員通過網銀和手機銀行進行本期國債初始基礎代銷金額上限為40%8月11日至8月19日,網銀會員和手機銀行試點會員在各自獲得的代銷額度內合理分配各渠道比例業務于2021年8月13日結束后,各承銷團成員未售出的基本代銷金額與中國政府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一致后調整為零降低后的基本代銷額度包含在移動代銷額度內,將于2021年8月14日起對各承銷團成員開放
根據通知,這兩只債券在發行期內不得提前贖回,但在發行期后可以提前贖回提前贖回業務只能通過承銷團成員營業網點柜臺辦理投資者提前贖回兩只債券時,承銷團成員應當按照前一個付息日至提前贖回日的實際天數和以下執行利率向投資者支付利息,即自2021年8月10日起,提前持有兩只債券不足6個月不支付利息,24個月和36個月后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并扣除利息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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