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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振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已經2022年6月11日召開的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利潤分配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利潤分配方案
1.具體內容為:以總股本334,123,286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60元,共計20,047,397.16元,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會計年度同時,資本公積金不用于轉增股本
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化的,按照保持總分配不變的原則,調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公司總股本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實施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不到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334,123,28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0.60萬元,向首次發行前持有限售股份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派發0.54萬元,對首次發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按差別化稅率征收股息稅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按個人轉讓股份時的持股期限計算,首次發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及的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按差別化稅率征收)
每10股0.12萬元以內,持股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繳納0.060000元稅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稅。)
三。股息分配日期
登記日:2022年6月14日,除息日:2022年6月15日。
四。支付股息的對象
本次分配對象為:2022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動詞 (verb的縮寫)權益分配方式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東派發的現金紅利將于2022年6月15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下列a股股東的現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內,因自主分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導致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現金分紅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擔。
不及物動詞咨詢機構
咨詢部:董事會辦公室
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稽山街延安東路558號
聯系人:蔡國權
FaxNo。: 0575—85148805
七。參考文件
1.浙江振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第七屆董事會決議,
2.浙江振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分紅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振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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