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簡介:
本報告在《貨幣政策分析手冊》的基礎上,梳理了我國貨幣政策+宏觀審慎兩支柱框架的運行原理,演進規律和協調機制,進而明確了兩個框架的最終信貸傳導效應貨幣政策錨定經濟周期,而宏觀審慎錨定金融周期在信貸傳導方面,銀行業的信貸擴張有三個約束:流動性,資本和利率,不受貨幣政策監管的非銀行部門受到宏觀審慎監管
在過去的五輪穩增長中,宏觀審慎管理疏通了貨幣政策的傳導,逐漸顯現出兩大支柱的協調效應。
摘要:
我國目前的貨幣政策+宏觀審慎雙支柱監管框架,可以將金融穩定的目標與傳統的貨幣政策分離,減少貨幣政策調控的約束,增強中央銀行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能力兩支柱框架的核心是貨幣政策部門和宏觀審慎管理部門,但實現宏觀審慎管理需要多部門合作一般來說,傳統貨幣政策錨定經濟周期,而宏觀審慎政策錨定金融周期
兩大支柱框架下的傳導機制: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管理的相互作用是金融中介,所以我們認為從金融中介的角度來評價和研究兩大支柱的協調效應和傳導路徑在中國更為合理從銀行業的角度來看,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能力面臨流動性,資本和利率三方面的約束針對這三種約束的貨幣政策思路是:向銀行注入充足,低成本,穩定的中長期資金,緩解流動性約束,向銀行補充資本,提高其資本充足率,以緩解資本約束,緩解利率約束任重道遠,主要靠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從非銀領域來看,涉及信用創造,金融風險相對較大的影子銀行業務也被兩支柱框架納入監管視野
全球宏觀審慎工具體系與中國特色:目前,國際上已經形成了完善的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箱與海外國家相比,中國的政策工具箱包括了時間和結構的工具,基本涵蓋了國際上常用的工具,但分類更加細化,并做出了更適合國情的創新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更注重跨境資本流動管理工具的開發和應用房地產企業的三條紅線政策
從五輪穩增長看貨幣政策+宏觀審慎的協調與分工:
1)第一輪(2008—2009):金融危機爆發時,在保就業的指導下,采取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當時,宏觀審慎尚未實施
2)第二輪(2011—2012年):歐債危機后,貨幣政策轉向穩健略寬松。
2011年,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出臺,我國宏觀審慎框架初具規模。
3)第三輪(2014—2015):經濟增速連續下行,貨幣政策穩健略寬松影子銀行的快速擴張造成了杠桿率高,資產期限錯配,系統性風險擴大等問題央行引入MPA考核機制,資管新規出臺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體現了兩大支柱的相互配合與分工
4)第四輪(2018—2019年):實施穩健,靈活,適度的貨幣政策,同時探索將影子銀行,房地產金融,互聯網金融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5)第五輪(2020年):疫情影響貨幣政策再度寬松,央行降準,推動LPR下行,宏觀審慎政策重在信貸支持2020年社會融資規模將穩步增長,體現雙支柱的調控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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