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13日,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布《關于拓寬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范圍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對重點工作作出部署。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福建加大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賬戶資金調整使用力度,各區市要用好生活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賬戶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賬戶資金),加大轄區內專項賬戶資金調整使用力度,向所有有條件的培訓單位、企業和勞動者開放職業培訓補貼項目,確保各項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得到享受和落實。
同時,進一步擴大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覆蓋面。各地要認真落實企業職工、重點就業群體和易返貧人群職業培訓和生活費用(含交通費)補貼政策,打破戶籍和地域限制,支持幫助有培訓需求的人員就地接受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生活費用(含交通費)補貼。
據了解,根據就業需求,適當放寬職工參加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的年齡限制。對有就業能力和培訓需求,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按月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經培訓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專項作業證書)的,將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生活費補貼。在加強新型職業培訓方面,該負責人表示,各地要結合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發展形成的新就業需求和新就業格局,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新型職業培訓支持政策。符合條件的新職業培訓可按要求享受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安排工作經費,加快新職業試題庫建設、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標準制定、培訓包開發、教學計劃制定和教材建設。
此外,福建還加強了職業培訓補貼政策的落實。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戶籍所在地、常住地、培訓地、求職地參加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并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三次(一年內同一職業、同一級別不能重復享受)。加強實名制登記信息管理,支持常住戶口、培訓場所、求職就業場所打破戶籍限制,切實加強政策落實,加大培訓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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