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經濟發展全局而言,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就像棋眼,一招活全盤皆活。
日前,國務院發布的《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正式施行,意味著這一備受矚目的改革在突破法律障礙后,在政策層面也已初具雛形,將對今后的經濟社會生活產生深遠影響。
我國憲法規定,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憲法也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轉讓同時,1990年國務院規定,城鎮國有土地允許轉讓
也就是說,我國實行的是城鄉二元的土地制度,農村土地須先征用變為國有土地后,使用權才可上市交易如此一來,可能造成兩個結果:其一,在剔除規模龐大的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等用地后,實際入市的住宅用地規模占比相對較小,可能因供給少導致房價上漲,其二,廣大農村的土地資源陷入沉睡,價值難以變現,農業農村發展的資金需求難以滿足
因此,喚醒農村沉睡的土地,成為激活生產要素活力,統籌城鄉發展的關鍵一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這意味著農村的土地有望進入市場,政府將不再是城市土地的唯一供應者這項改革,俗稱三塊地改革2015年,全國33個地市開始改革試點2019年8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為改革掃清了法律障礙
站在當下的時間節點,制度層面關鍵環節已完善的三塊地改革充滿巨大想象空間40多年前,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優化了土地在農村內部的配置,釋放出巨大的生產力而今,農地入市使農村土地得以在農村以外的區域優化配置,必將釋放更大活力,也有利于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
從更大范圍而言,農地入市有利于構建以國內循環為主,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當前國內循環暢通的一大堵點存在于城鄉之間要提振國內消費,從長遠看需要提高人們收入,只有真正打通城鄉,提高廣大農民收入,壯大中等收入群體,才能支撐起超大規模的消費市場
由此,這項改革對未來經濟轉型意義重大不過,要注意的是,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在改革進程中,必須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由點及面,審慎穩妥推進,確保不翻燒餅,不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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