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主要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相關標準進行細化調整公告決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只有在行駛里程不低于43公里的情況下,才免征車輛購置稅
103010年調整了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續航里程,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條件等效全電里程,并調整為不低于43公里根據此前發布的《公告》政策,純電動行駛里程50公里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可免征車輛購置稅
《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雖然放寬了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續駛里程,但《公告》強調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滿足一定的能耗標準,并給出了具體的計算公式。
根據《公告》的具體內容,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在充電維護模式下測試的油耗,與《公告》中車型對應的油耗限值相比,應小于70%,功耗模式測試的電能消耗應小于電能消耗目標值的135%。根據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不同服務質量,每百公里電耗目標值應滿足以下要求:當:m1000時,y=0.0112 m0.4當1000 1600時,y=0.0048 m8.60
據IT之家介紹,從《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公告》中只能包含符合測試新標準且滿足第一,二技術要求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同時,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其他技術要求將繼續適用172號政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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