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級差的銀行會及時采取風險糾正措施。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最近幾天發布《商業銀行監管評級辦法》號文件,對銀行機構的監管和評級進行了總體規范。
評級方法設置了公司治理和管理質量,資本充足率等9個要素,將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6級和S級監管部門要根據銀行的評級水平,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和行動,對評級較差的銀行及時采取風險糾正措施,注意提前介入
高度重視公司治理。
根據《辦法》,商業銀行監管評級要素包括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公司治理和管理質量,盈利能力,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數據治理,信息技術風險和機構差異化要素。
從評級要素的內容來看,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分析,與現行監管評級規則相比,評級要素的主要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將原來的管理質量要素改為公司治理與管理質量,占比20%,在9個要素中最高,充分體現了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高度重視。
第二,增加了數據治理的新要素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對商業銀行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表明監管部門將加強數據治理和監管,提高商業銀行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作為判斷銀行風險管理狀況的依據
第三,新的制度分化要素此前,差異化監管原則已在《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等文件中初步體現,此次增加制度差異化要素有助于進一步實施差異化監管
注意早期干預
評級方法明確,商業銀行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6級和S級如果評級為1—6,則數值越大,機構的風險越大,這就需要更高程度的監管關注正在進行重組,被接管,退出市場的商業銀行,經監管部門認定后直接劃入S級,不參與當年監管評級
根據評級方法,監管評級結果應作為衡量商業銀行經營狀況,風險管理能力和風險程度的主要依據其中,綜合評級結果為5級,6級,表明該行為高風險機構評級為5級,表明該行業績極差,存在非常嚴重的問題,需要采取風險處置或救助措施,避免破產風險評級為6級,表明該行存在的問題極其嚴重,可能或已經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消費者和該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或可能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關于監管措施的設置,中國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評級方法要求監管機構根據銀行評級水平和逐步加大監管投入的原則,采取相應強度的監管措施和行動需要關注評級較好銀行可能存在的弱點和風險苗頭,加大監管跟蹤和風險預警力度,對評級較差的銀行也要及時采取風險糾正措施,注意提前介入,避免風險惡化蔓延,防止潛在風險演變為嚴重問題,對于經歷過信用危機,嚴重影響銀行消費者等客戶合法權益和金融秩序穩定的銀行,要穩妥制定和實施風險處置方案,根據具體條件和程序安排重組,接管或退出市場
動態調整評分結果。
上述負責人表示,為確保對銀行風險有重要影響的突發事件和不利因素得到重新考慮
關于評級結果動態調整機制,在年度評級之間,對于風險或管理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的銀行,在充分事前評估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監管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動態調整銀行最新監管評級結果,以增強監管評級的及時性和敏感性,為及時有效采取相應監管措施提供依據。
"限制和動態調整機制有助于提高評級的及時性和敏感性."但董希淼認為,限制性規定和動態調整的相關規定比其他規定更加靈活,應進一步細化,提高嚴肅性和確定性,對受限制或調整的銀行應建立投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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