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學期即將開始昨日,桂林市發展改革委,桂林市教育局聯合發布《關于桂林市城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內午間住宿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午間住宿最高收費標準為150元/月,比原標準低26元/月
《通知》稱,午間住宿費是指城市非寄宿制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為安排學生在宿舍休息并實施有效管理而收取的費用中午住宿按月收費,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計算,不足半個月按整月計算午間住宿費主要用于校園午間住宿相關設施的購買和維護,以及水電等相關費用,以及午間看護管理人員的工資
《通知》具體規定,城鎮公辦義務教育寄宿生和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收取午間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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